澹歸,法名性因。俗姓金,名堡,字道隱,號衛公。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。明崇禎九年(1636年)參加鄉試中舉,27歲時進士及第,曾任明臨清知州。清兵人關后,澹歸隨南明隆武帝,任禮科給事中,后隨永歷帝,授兵科給事中,輾轉浙江杭州、臺州,福建,廣東南雄、肇慶、韶關,廣西梧州、桂林。至桂林后,辭去官職,與通政司印司奇同寓茅草庵,落發為僧。后至廣州海幢寺入天然和尚門下,曾任伙頭、知客等職。
清順治十八年(1661年),明朝遺臣李充茂見復明無望,準備回歸故鄉,行前將其兄李永茂(此時已故)在仁化縣的產業丹霞山施予澹歸??滴踉辏?662年),澹歸至丹霞山開辟道場,建佛堂精舍,名為別傳寺,自充監院,親撰《丹霞山新建山門記》,《丹霞施田碑記》之一、之二。后又建曲江會龍庵、仁化準提閣、始興新庵、南雄龍護院,合為丹霞四下院。澹歸在丹霞山弘法15年,從之學禪者眾。別傳寺盛時有僧幾百。
康熙十九年(1680年)圓寂。據說死前作一偈,日:“入俗入僧,幾番下火,如今兩腳捎空,依舊一場么羅。莫把是非來辨我,刀刀只斫無花果?!辈⒘粝逻z囑:“收遺骨投于江流?!遍T人不忍投棄,奉骨灰葬于丹霞海螺巖。
澹歸文武雙全,精通詩詞、書法,尤其擅長草書。他又是一位深明大義的愛國僧人,憂國憂民,每以詩文言志,撰成《嶺海梵余》、《遍行堂集》等;還曾參與《韶州府
志》、《曹溪通志》的編修。
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,南韶連兵備道李璜偶以公事過丹霞別傳寺,見寺中有廚,封鎖甚固,強行啟廚,發現所藏澹歸詩文集,內有謗毀清廷之語,遂上奏清廷。清廷下令毀澹歸骨塔及碑志,其遺著、墨跡全部銷毀,地方志乘所刊澹歸詩文盡行鏟削,參與刻書及作序之人亦受懲治,別傳寺改作十方常住,澹歸支派僧人全部被逐。